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王新刚谢茹茹报道)近期,滨州市全面推广“山东食链”应用,落实食品信息化追溯管理。据了解,2022年6月30日前,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全部完成“山东食链”用户注册激活;2022年7月1日起,全市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0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3类餐饮单位,全部上链使用“山东食链”上传食品信息,先行实现信息化全程追溯。
“山东食链”是山东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的简称,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山东食链”记录食品信息、连通上下游环节,有助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快捷高效进行追溯管理,实现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便于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溯本查源。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山东食链”要求,准确、完整、及时上传各类食品信息。上链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内容的,视同建立了出厂检验和进货查验等记录,可不用再另行建立纸质记录。电脑用户可通过360、QQ、谷歌等浏览器登录“山东食链”网站(https://sdsl.amr.shandong.gov.cn/login)完成用户注册。手机用户可在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山东食链”完成用户注册。
为切实做好“山东食链”推广应用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多措发力,务求实效,为全面推广应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组织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对工作任务再细化、再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二是立即成立“山东食链”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县级领导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制订印发《滨州市全面推行“山东食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着力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山东食链”落实追溯主体责任。四是研究制定推广应用培训计划,集中力量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尽快熟悉操作流程,为企业服好务。五是采取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对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应用“山东食链”开展食品追溯的通告》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企业和业户主动参与。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手把手”教学,及时解答疑问、疑惑、疑虑,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山东食链”应用中遇到的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为“山东食链”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山东食链”使用,确保“山东食链”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