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清春张子强报道)1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实施细则》制定和相关内容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发布了新的《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实施细则》,这是在2020年《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管理细则》基础上的又一次优化升级。《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实施细则》在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的范围和标准等方面都进行了全新调整。
知识产权资金重点奖励资助在我市创造及实施转化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大专利技术、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的专利项目和为此作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知识产权奖励资助资金对调动全市科技和专利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创新社会氛围、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党中央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此次印发新的《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实施细则》主要目的是,优化专利资助制度,鼓励大众创新创造积极性,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特点,十强产业集群高速发展的需要,是保障专利奖励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需要,更是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富强滨州”的迫切需要。
与原《管理细则》相比,一是章节大幅简化,由原有的四章十七条精简为十二条;二是内容更加突出,提高了资助门槛,对“资助范围”进行了优化,删除了“发明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补助2000元,获授权后维持五年以上的每件补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补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补助500元”内容,改为“主要针对国外授权专利的资助”;三是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更加灵活,将原《管理细则》“鼓励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标准验收且符合《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及认证领域相关规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等具体资助项目修改为“其他知识产权重大事项支出”;四是体现出了高价值发明专利及核心技术专利创造的侧重点,细化了对认定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的经费补助并新增了对列入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奖励。
此次对实施细则的优化,将对我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升技术创新水平,促进专利技术运用,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