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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金融机构全面启用不动产抵押登记电子证照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王赞王建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部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1月7日上午,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邀请市银保监分局负责同志和26家滨州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代表齐聚一堂,召开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启用电子证照和全流程无纸化政策推进会。
  会议宣读了《滨州市“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启用电子证照及实行全流程无纸化模式实施方案》,决定自1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各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全面启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电子证照,并实行全流程无纸化模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抵押登记登簿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向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推送电子证照(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明。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完成缴费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进行自助查询或打印。此举将大大提高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企业、个人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效率,减少经济和运行成本,使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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