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惠民讯(通讯员刘东华扈君超报道)惠民县是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确定的第一批信用交通试点县。为更好开展信用交通试点推广工作,近日,惠民县交通运输局印发《“信用交通县”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惠民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惠民县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进行试点工作。
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该局在全县范围内选取28家重点典型企业及6462名从业人员,将企业及人员信息进行采集形成信用档案。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将企业运营行为按照相关信用管理办法中的计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由企业对照标准展开自评活动,由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复评,得出企业信用得分,依据信用等级对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差别化管理,并将评定结果与其他单位共享。目前,2021年度的重点交通运输经营企业(26家)和交通工程建设施工企业(2家)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经完成,共有6家企业获得A级、22家企业获得B级。信用管理评价遵从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鼓励社会优质资源、企业融资向信用等级高的经营者倾斜,而信用等级低的经营者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事项约谈。
加快实现信用评价体系与现有监管系统有机结合。为做好信用交通试点推广工作,该局将该系统内智慧交通综合运输服务平台产生的监管数据与信用评价体系进行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将“两客一危”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跟车过近、疲劳驾驶、接打电话等违规行为进行抓拍和智能预警提示,并记录进入信用系统中,将普通货物运输产生超速、疲劳驾驶数据、危化品运输企业监控室离岗报警产生的数据、交通物流疫情防控产生的疫区车辆数据录入信用交通系统,作为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另外,针对外地违法车辆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该局将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立案结案,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信息和其他反映主体失信状况的信息可直接列入交通运输“黑名单”。这些信息记录汇集至“信用山东”平台,并共享至各个部门,起到相应的超限警惕作用,从而让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在全系统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