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葛肇敏张子强郭文璐实习生韩学玮
4月25日,滨州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市医保局举行,对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20〕5号文件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释说明。
《实施意见》全文包括6部分共计26条,4月2日正式印发实施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当前,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步显现,制度碎片化、待遇不均衡、保障有短板、监管有漏洞、服务不到位等情况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关系到医保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为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医保局会同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我市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2日正式印发实施。
该《实施意见》全文包括6部分共计26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1+4+2”总体改革框架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其中,“1”是到2025年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医药服务供给机制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
《实施意见》从完善待遇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明确提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创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政府决策权限,未经批准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
二是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明确提出稳步提高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单位、个人、财政补助、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机制;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医保费征缴和稽核管理;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基金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形势分析和风险预警。
三是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明确提出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将医保定点协议纳入行政协议管理,完善协议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做实普通住院按病种付费,精神病人住院、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2021年全面推进国家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试点(简称DIP付费改革),探索DIP付费改革与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改革衔接办法。
四是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明确提出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重点充实执法稽核人员力量,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2021年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制度,强化基金使用的监督考核与执纪问责。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保监管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体系、信用体系、保障体系。
五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明确提出健全市级集中带量采购和医疗机构自主联合带量采购的分级分类采购机制。到2025年,各类医疗机构主要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实现集中带量采购全覆盖。2021年设立市级药械结算中心,2025年全面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落实医保谈判药品使用政策,建立药品处方流转平台,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完善医疗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和处方点评制度,完善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六是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明确提出加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强化各级医保经办人员配置。2021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医保服务站,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建立兼容高效、便捷安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的医保信息平台和核心业务网络平台。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创新“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保障服务,加快市级平台建设,推进资源开放,加快数字赋能。持续推进医保治理创新,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
我市将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确保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围绕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和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优化公共管理服务两个支撑,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做好解读和宣传。以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扩大受众面,让群众充分享受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
同时,将按照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进一步完善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确保医疗保障制度更加符合工作实际、更加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更能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待遇。
此外,市医保部门将建立健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协调联动机制,主动与责任单位沟通交流,定期组织开展部门间联合研判,增进信息共享,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