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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出台机构编制工作政务督查暂行办法
  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张弩报道)为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5月12日,博兴县委编办出台《博兴县机构编制工作政务督查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为九章,进一步明确了机构编制工作政务督查的主要内容、程序方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据了解,督查工作主要针对机构编制部门重要会议、工作部署、批复的文件等,以1个月至3个月为主要期限,对全县机构编制事项不间断开展立项督查,确保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部署落实机构编制工作,做到政策不偏、动作规范、步调一致。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该县各单位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意识,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执行力、落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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