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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司法所所长王兰美:
春节期间与每名矫正对象“位置共享”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康曌通讯员孙永红李晶

  1月21日上午,零下2度,在造纸厂宿舍,一名身披“普法宣传”绶带的瘦小身影,正在为居民发放普法手册。像这样的普法活动,她一年要组织社区和站所开展60余场次。她,就是滨城区司法局北镇司法所所长王兰美。
  包括王兰美在内,北镇司法所实际在岗三名工作人员。人虽然不多,负责的工作一点也不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千头万绪,一年到头十分繁忙。
  生于1982年的王兰美,是一名“老司法”,2010年11月开始从事司法工作,至今已经11个年头。在北镇司法所负责的工作中,社区矫正是重中之重。对于矫正对象的管理,王兰美的原则是宽严并济、刚柔结合。
  “制度是红线,必须严格遵守,在这个前提下,每个人有自己的性格特点,有的急躁,有的内向,必须根据各自的特点,区别对待。”王兰美说。
  在矫正对象的管理方面,王兰美摒弃半月见一面、写一次思想汇报,记一次谈话笔录的做法,做到勤联系、勤走访、勤交流、勤沟通,每周除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主动用定位手机汇报外,再加一次主动核查。
  跟矫正对象沟通的过程中,王兰美经常跟他们进行聊天式谈话。“聊聊天、拉拉呱,让他们心理不设防,工作就方便开展了。做矫正工作这么多年,最开心的莫过于他们能够真正回归社会。”王兰美说。
  2021年国庆节前,一名老家是浙江的矫正对象来司法所请假,原因是他父亲因为肺癌做了手术,想回去看看。按照规定,敏感时期请假获批比较难。王兰美了解情况后,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向区司法局积极申请,帮助这名矫正对象申请了七天假期。
  此前,这名矫正对象一直沉默寡言,对司法所的管理也不积极配合。假期回来之后,他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除了向王兰美道谢,他还说出了心里话:“本来以为,来到这里就会被当成罪犯看待,结果完全不是这样,感觉跟普通人一样,我一定好好矫正,改过自新。”
  2021年8月,北镇司法所来了一名20岁出头的假释人员。王兰美了解到,他从小跟随奶奶长大,备受溺爱,就对他多上了一份心。小伙子一直有个愿望想在市区内做货运,并很快考取了驾驶证。
  11月17日,这名小伙子打来电话,说想去博兴去看一辆二手货车。王兰美同意了他的请求,嘱咐他回来后一定及时打电话销假,因为工作头绪较多,疏忽了给他补充请假手续。
  事后,检察院工作人员检查工作时发现他外出没有请假手续,王兰美随即向检察院和司法局说明情况,然后又写了份检查,把责任揽了下来。这名小伙子知道情况后,主动要求接受处罚,不愿意由王兰美来承担责任,并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好好改造,好好做人。王兰美考虑的是他矫正效果良好,个性也越来越阳光,给他处罚会对他的心理造成伤害,从而影响他的社会关系和心理的修复。
  临近春节,王兰美坦言工作中面临的风险点很多,压力很大,这对司法所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王兰美和同事走街串巷,对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叮嘱他们一定严守规定。
  “春节之前,我们还要组织一次集中报到,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提醒大家在过年这段时间严格遵规守纪。年后在市‘两会’开始之前我们还会进行一次走访排查。”王兰美说。“其实,越是节假日对我们来说越紧张,人员的调集和事件的处理相对来说都要麻烦一些。”对于王兰美来说,“春节放假,工作放不了假”,她随时都会要求矫正对象发送“位置共享”,看到他们每天都在群里报平安,她才会放心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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