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前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基础上,针对部分路域和村庄环境仍存在的不同程度脏、乱、差问题,决定按照“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进一步补齐城乡环境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滨州形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全市427条各级道路、4936个村居建立整改台账
2021年3月28日,市政府制订并下发《全市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3月31日,召开全市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议作出进一步全面安排部署。
为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我市健全指挥体系,成立了全市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设综合督导、路域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个专项推进组、4个专项督导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开展不间断工作督导,调度、审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各县市区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构,制订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全面夯实责任,迅速打开工作局面。
市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归纳了国省道、县乡路治理和村容村貌、城乡环卫一体化、改厕工作后续管护、污水治理、“美丽庭院”创建等重点工作,制定《滨州市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手册》,对综合整治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结合路域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际,制定《全市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问题台账(模板)》,要求各县市区按照“五个一”工作法(即一条路段或一个村庄摸排,一个(类)问题记录、一张照片佐证、一个责任单位和一个责任人负责)开展问题摸排、建立台账,从源头上避免了各县市区开展综合整治和问题摸排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各县市区按照“一路一台账,一村一台账”要求,对全市6条366.6公里高速公路、8条498公里国道、11条501.4公里省道、63条1296公里县道、339条2197公里乡道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全市4936个村居环境都进行了摸底,一一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人,进行彻底整改销号。
各县市区积极作为,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新办法
此次路域整治包括市域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乡村道和穿越城区、村镇路段的公路权属范围内路域环境,全面清除辖区内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清理私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广告牌,清理违建设施,取缔占道经营,硬化穿越城区、村镇路段被交道,有效治理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对原有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提档升级,保持公路路面完好、整洁美观。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清污水、清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六清”为重点,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理村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散落粪堆、砖头瓦块;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全面清除农户院内垃圾、杂物,规整堆放物品;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农村户厕规范升级;建立农村专职保洁队伍,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规范垃圾堆放管理;搞好村旁、路旁、宅旁、沟旁绿化,在主要街道安装路灯等亮化设施。
各县市区在综合整治行动中积极作为,采取了一些各具特色、治理有效的新办法、新路子。滨城区对滨码路沿线路域、村庄进行重点整治,以点带面,全区7个涉农乡镇(街道)分别打造了1-2条示范路、3-5个样板村;高新区探索建立健全“路长制”,明确一级路长244人、二级路长308人;博兴县率先推行“经验+问题”相结合的督导通报模式;邹平市实施“四小园”工程,鼓励村民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积极打造田园乡村;沾化区突出“农村公路+”等多元融合,设置农村公路各类智能摄像头300余个;无棣县实行“白黄红”三色督办单制度,限期整改775个路域环境和7656个农村人居环境问题;阳信县高标准打造了鲁北大街路域环境整治样板段;惠民县破解投入瓶颈,落实奖补资金2000余万元。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资金6.97亿元,拆除路域和农村私搭乱建26327处,清理各类垃圾417.53万吨、“三大堆”19.9万处,清理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9581处,被交道硬化1736处,店前硬化1588处,绿化和补植树木345.11万株,全市骨干路域和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调动群众积极性,建立源头管护长效机制
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探索了源头管护长效机制,明确了综合整治“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整治成效“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有效解决了过去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群众参与不积极、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环境问题易反弹等问题和短板。
各县市区在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在细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责任,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完善细化门前“三包”、村规民约等制度内容,让群众把维护环境作为自觉行动;建立推行“路长制”“街长制”管护办法;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把环境长效维护交给市场、公司,将村“两委”干部、保洁员工资纳入管护绩效考核,有效提升了环境管护的实效性。
农村环境美丽宜居是农民群众福祉所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制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进一步突出重点,完善各项工作标准,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