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孙文杰通讯员朱树美高泽孙宝柱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切实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日前,市安委会发出《关于开展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复工复产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积极倡导和弘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严格的安全监督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质疑保守”等安全理念,教育和动员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工复产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单位假期情况、停产停工情况,在春节等节假日及复工复产后第一个上班日,针对职工易出现的身心疲惫、心情烦躁、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等,及停工停产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不当等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对企业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统一职工思想、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安排部署安全工作,同时鼓励职工积极主动查身边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广大职工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