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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任斐通讯员李艳茹巴忠强报道)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近日,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市住建局城建服务中心、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共同举办了滨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推介会。
  会上宣读了《关于在滨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一网通办”业务的有关规定》,并对“一网通办”的相关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依据该规定,凡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不动产交易与登记“一网通办”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需办理备案登记,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不动产交易与登记“一网通办”业务。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一网通办”业务备案账户,应该具备以下条件:经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房地产经纪营业范围,从事经纪业务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已在房地产经纪管理机构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手续且信用等级为B级(合格)及以上;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动产交易与登记“一网通办”,对于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助力我市政服务服优化和营商环境改善具有积极意义。市住建局城建服务中心在会上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提高服务站位,服务好办理业务的群众,确保办事群众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点办理无差异;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业务能力,确保“一网通办”涉及的业务能够熟练完成;防范执业风险,确保网签合同备案,同时履行自身职责,规范业务受理行为。下一步,市住建局城建服务中心、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将成立“一网通办”业务督导检查小组,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网签合同备案受理、不动产登记受理等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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