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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知识60问(10)
15.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除了应当模范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源自《中国共产党章程》)
  16.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体制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源自《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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