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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商转公”业务 惠民利民见实效
任斐
文章字数:834
  2024年12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的首笔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发放,标志着该中心开展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式全流程落地。
  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将本人尚未结清的本市商业住房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实际,自2024年底推出“商转公”业务。截至2025年1月底,全市已受理贷款申请达1047笔,涉及金额高达4.28亿元;其中,已有475笔申请通过审核并成功发放,发放金额总计1.94亿元。
  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房地产政策,“房住不炒”的定位始终坚定不移。在这个大背景下,“商转公”业务的开展,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商转公”业务将有效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偿还压力,真正惠民利民。以一笔50万元、贷款期限为30年的等额本息首套住房贷款为例,通过办理“商转公”业务,购房职工可节省约10万元利息支出,真正为购房职工减负。另一方面,该业务的开展也释放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升购房者的积极性和满意度,增强购房者的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的“商转公”业务采用直转模式,即借款申请人未结清原商业贷款,且抵押权人仍为原商业银行的情况下,原商业银行同意增加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为该房屋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同意协助办理用公积金贷款结清原商业贷款,无需自筹资金提前全额偿还原商业贷款,有效降低职工筹集资金压力。
  为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每年“商转公贷款”的总体资金使用规模进行研判,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月进行动态调控,持续改进和优化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业务办理的便捷性与高效性,让“商转公”业务更加惠民利民,让更多缴存人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带来的实惠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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