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他们既是参与者也是建设者,同时也是乡村振兴受益者。只有构建起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出内生动力,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实现乡村振兴工作可持续性发展。
当前,由于农民在参与乡村振兴实践中积极性不高、能力不足、组织化程度不高等原因导致农村内生动力不足。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最大程度激发农村的内生动力,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农民主体意识。农民是农村社会进步的主力军。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让农民真正活跃起来、行动起来,才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强化对农民的思想引领。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发展规划、支农惠农等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乡村振兴人、财、物方面的制度措施,了解国家对扶持“三农”工作、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定决心,让农民深切感受乡村振兴能够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激励农民思想上重视、实践上积极参与。要关注农民需求,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得到真正的实惠,调动起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要做好典型引导。培育、挖掘一批可借鉴推广、可复制的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案例和项目,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农民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其综合素质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要加强农民职业转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定新型农民培训规划,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就近参加各类农业专业培训,造就新型农民队伍。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农技应用、农业生产生活服务、农产品物流、乡村手工业和民间文艺等为重点,认定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有专长的“土专家”“田秀才”。加强对农业经理人重点帮扶,培育技术优良、立足农村、热爱家乡的实用人才队伍。要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立足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深入实施“引凤还巢”等人才政策工程,通过提高工作生活补贴、定向就业、创业扶持等方式,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到农村服务,充实乡村振兴知识型主体力量。
完善机制,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充分落实和保障农民参与村级事务权利,才能激发农民参与农村集体决策积极性。要尊重农民知情权、表达权。尤其是要注重尊重在外务工年轻人的政治权利,积极鼓励他们参政议政。充分运用好农村的信息网络建设成果,拓宽农民了解相关政策和表达政见的方式,使农民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积极建言献策。要加强乡村自治。鼓励农村农民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乡规民约,并成为实施者和监督者,支持鼓励农民充分参与到农村事务中来,提升农民自组织水平和能力。要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将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等时代精神与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相结合,切实发挥优良民风民俗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支撑。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当代农民现代化、多样化、分层化需求。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将农村公共服务向终端延伸,实现公共服务延伸到户,着力丰富供给内容和供给方式,满足更广泛、更多样化的发展需求。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质量。运用新技术,创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探索“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等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动员作用,使农村基层党支部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使党员群体成为引领发展的先锋队。要完善网格化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从优秀党员、后备干部、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一批有能力、素质高、威信高的人员充实网格员队伍,与乡镇干部、村干部、志愿者、农业科技人员等形成协调互助良性互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大力扶持组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帮助村民提升劳动技能,增加发展产业能力和信心。
作者系市委党校科研智库工作处副处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