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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追授王炳申“滨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向王炳申同志学习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高嵩报道)日前,中共滨州市委决定追授王炳申同志“滨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王炳申同志追记二等功,并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向王炳申同志学习。
  王炳申,男,汉族,滨州沾化人,1968年1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曾任法警大队大队长、市西法庭庭长、监察室主任、杜店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等职务。2023年1月30日,王炳申同志因病不幸去世,年仅55岁。
  王炳申同志参加工作35年来,坚守法律信仰,忠诚司法事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
  他对党忠诚、以身许党,曾在入党申请书里写道:“无论何时何地,我都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他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曾因孤身一人勇擒两名抢劫杀人犯被省法院荣记一等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他勤勉敬业、倾心为民,将办案质量视为司法公正的生命,把一件件小案办成了精品案、和谐案,办出了大民生、好效果,多年来零投诉、零上访,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布鞋法官”。
  他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总结形成了监察工作"五步工作法",指导审理的相关案件入选了全国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牵头成立的首个法官工作室为滨城区人民法院后期司法改革奠定了基础。
  他一生恭俭、廉洁奉公,不讲排场、不求虚名,常年布鞋素衣,承办的案件无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向王炳申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在本职岗位认干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一流工作业绩。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坚持坐到群众炕头、想到群众心头、干到群众点头,真正把为民造福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难事办妥。学习他朴实无华、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王炳申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创新学习形式,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把学习宣传引向深入。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扛牢责任、履职到位、转变思维、把事干好,为品质滨州建设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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