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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30余家企业参保补充工伤保险
今年年内预计参保企业可达600余家,将惠及15000名职工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周海东通讯员崔建伟王丽囡李建军报道)近日,山东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为无棣县人社局送去一面印有“补充工伤好政策为企规避高风险”字样的锦旗,感谢无棣县人社部门推出惠企利民的好政策。
  据了解,今年3月,该公司职工王先生遭受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其鉴定为九级伤残,王先生在第一时间拿到了理赔款。“非常感谢公司对我的关怀,感谢人社部门出台的好政策,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让我第一时间得到了补偿款,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王先生激动地说。
  王先生能迅速拿到补偿款,得益于该公司享受的补充工伤保险政策,无棣县补充工伤保险承办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棣支公司向王先生所在企业山东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87712元理赔款,这是无棣县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实施以来发生的首笔赔付。“工伤职工刚做完劳动能力鉴定,人保财险无棣支公司就给我们支付了理赔款,这对我们公司是非常暖心的一件事。”该公司经理杨述海告诉记者,这样既能让职工安心养伤,又能帮助企业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提高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意识,解决后顾之忧,让企业轻装上阵,实现更好的发展。
  近年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赔偿案件逐年增多,工伤职工获得用人单位负担的赔偿难度较大,补充工伤保险对参保企业应负担最重的几个环节进行了精准保障,补偿比例高达80%,让工伤职工获得赔偿变得更加便利。“工伤保险‘保障但不全保,报销但不全报’的特点逐渐面临现实困境与挑战,无法满足工伤职工更高层次的保障需求。”无棣县社保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李建军介绍,通过走访调研、对标先进、聘请国家级精算师对全县近五年的工伤保险数据模型进行测算,并对接人保财险无棣支公司,制定出台了符合实际的《无棣县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该办法确立了“政府引导、保险公司承办、用人单位自愿”的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作为一种新型工伤保障制度,参保缴费不细分行业类别,统一执行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针对工伤职工获得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难度较大、用人单位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给予精准保障。截至目前,无棣县已有30余家企业参保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达8000余人。2023年年内预计补充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可达600余家,将惠及15000名参保职工,同时为企业减负200余万元。
  无棣县人社部门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专业运作”的原则,不断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加快补充工伤保险推广运用,减轻企业负担,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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