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进程,是一个历史的渐进的过程,需要常态的日积月累。文明城市创建,是城市建设永恒的主旋律。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以越战越勇的勇气和智慧,围绕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志愿服务、文明言行等,不断探索让美好环境长久保持、让文明成为群众自觉行动的制度措施,“文明芳香满城”已成为市民的切身感受。做好文明创建,必须及时复盘总结,对成功经验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优化提升,以文明引导文明,呵护壮大来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要始终将文明城市创建融入城市发展大局。文明是现代城市的底色,全国文明城市是体现城市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功能完善、社会管理有序、文明气息浓厚是城市的金字招牌。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创建指标考评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以城市高质量发展带动文明城市创建。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提升文明素质,营造浓厚氛围,激发城市内生动力,形成文明创建与高质量发展互相促进的良性格局。
要始终坚守创城为民初衷。文明城市创建是“民心口碑”工程,不是为了城市“装点门面”,必须坚守为民初心,进一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把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提高生活品质的过程,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破解根治城市顽疾,做到惠民便民不扰民,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文明创建带来的好处。要树立鲜明导向,让广大市民意识到自己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受益者、参与者,不断感悟、理解和践行文明行为规范,主动参与、全力以赴,凝聚起创建合力。
要始终强化创新思维。坚持用好改革“关键一招”,扎实推进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活动载体、测评方式等方面的创新。近年来,我市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领导机制,创新实施了文明出行、志愿服务等“九大提升工程”,建立完善了“门前三包”、材料提报、测评考核等“十项创建机制”,2021年,打造了63处样板标杆,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持续落实创新举措,把测评指标转化为常态工作目标,把测评方法转变为常态管理办法,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轨道。
要始终树立争先向前、唯旗是夺的意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涉及到城市管理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需求、把准创建穴位,坚持“完成、完好、完美”标准,真正做到争第一、干唯一、创一流。要下定决心、提升标杆,以一流的标准来推动各项工作,在对标先进中争创一流,在创新突破中争先进位。要勇于担当、实干苦干,保持马不离鞍、人不卸甲的韧劲,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关键之年的比拼中占据先机。
文明永无止境,创建永不停歇。创建文明城市,只有坚持不懈、持续奋进才能不断巩固提升,真正让广大市民享受到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我们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城市治理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提供精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