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滨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司法鉴定管理约谈办法》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王忠兰魏春苗报道)近日,市司法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滨州市司法鉴定管理约谈办法》,作为推进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改革,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效预防违规失信行为发生,提高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诚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办法》指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约谈,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采取以约见、谈话等方式,提醒、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遵守各项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范管理和执业,及时发现、预防、纠正违法违规或不当执业行为的管理方式。
  《办法》强调,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工作需要开展司法鉴定约谈。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单独开展司法鉴定约谈,也可以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展约谈工作。司法鉴定约谈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程序适当、指导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办法》提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充分听取被约谈人陈述、说明情况,向被约谈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现被约谈人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指出,并提出改进建议。
  《办法》明确,约谈人员发现被约谈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告知其法律后果并及时按照监管程序处理。被约谈人的行为涉嫌构成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办理;对涉嫌违反行业协会规定的,及时转交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处理。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