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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开门红”
  (上接第一版)春节期间,我市未出现一起集中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除夕当天AQI指数为73,达到良好水平。
  扬尘源管控到位。根据冬末春初扬尘污染多发的现状,全市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5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导,对“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道路清扫保洁不彻底等进行现场督查。同时,成立7个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20个,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执法监管到位。利用电量监控、超级站、空气监测站、走航监测等数据信息,我市对155家次异常数据企业进行重点督办。1月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45人次,共检查企业7004家次、面源污染458个、重型柴油车204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395台次、新能源车辆11台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37个。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1-3月,我市空气质量6项参数除臭氧略有改善外,其他5项改善率均在20%以上,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在全省分列第6、3位;优良天数比例为78.9%,同比增加18.9个百分点,在全省分列第7、3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54,同比改善22.4%,在全省分列第7、2位;重污染天数0天,位列全省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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