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
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统
赵晓民
  “法者,治之端也。”《统计法》自1983年12月8日颁布以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统计水平不断提高,为统计改革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南和基本遵循。做好新形势下统计调查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保驾护航。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体系完备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秉持法治思维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用法治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法治框架内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工作优势。
  全面增强依法调查意识,筑牢统计法治思想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依法治统是在统计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为统计法治建设和统计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增强依法调查意识,统计调查各参与主体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管理统计、参与统计、配合统计,凝聚起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强大合力。要增强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全面了解统计工作,准确理解统计调查制度,增强调查对象支持配合调查和抵制各种非法干扰的意识,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切实增强公众对统计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树牢法治理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在学法中塑造统计法治信仰,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依法统计是社会大众的期待与呼唤,真实的统计数据利国利民,与每个公民的当今和未来都息息相关。对此,《统计法》明确规定了统计调查对象有依法报送统计资料,配合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等义务。与此同时,《统计法》同样赋予了统计调查对象广泛的权利,如在统计调查中,享有提供统计资料不受干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受保护、拒绝非法统计调查等权利;在统计监督检查中,享有拒绝非法检查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国家统计局滨州调查队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逢会讲法,将法治知识学习作为开展培训的硬要求,同时创新普法形式,通过制作动漫微视频普法作品,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使公众接受、并发自内心的认同,使《统计法》深入人心,塑造统计法治信仰。任何单位和个人也要知悉、敬畏、尊崇、执行《统计法》,自觉依法配合统计调查,自觉履行依法统计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统计工作新风尚。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统计工作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基础,归根结底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准确不真实的统计数据影响宏观调控、决策管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统计调查的生命在于真实,保障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完整是统计调查工作的根本要求,是统计调查机构和统计调查人员的责任使命。因此,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统计调查资料;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法治权威;积极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增强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诚信统计意识,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积法治之势,筑法治之基。让我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强化统计法治思维,坚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信念,严格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推进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滨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