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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40万元汽车消费券发放工作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王政雷报道)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拉动消费市场,激发消费活力,满足群众消费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滨州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决定开展滨州市汽车消费券发放工作。本期消费券由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协调资金40万元,用于发放汽车消费券,实施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
  据悉,此次汽车消费券发放工作计划发放两轮,第一轮时间为11月20日(周六)上午10:00,发放消费券40万元。消费券有效期:11月20日至12月5日,共计16天。第二轮时间为12月11日(周六)上午10:00,发放第一轮逾期消费券未使用部分。消费券有效期:12月11日至12月31日,共计21天。如果第一轮活动金额全部核销使用完毕,将不开展第二轮活动。
  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参与活动的商家为在滨州地区注册,并属于限额以上纳统单位的汽车销售店(具体参与商户由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商家需支持受理中国银联“云闪付”,符合活动要求的商家,按照中国银联商户服务指引,签订相关受理协议,进行优惠券或折扣权益配置,并配合中国银联完成活动测试。
  云闪付用户下载App并登录后,在首页“热门推荐”下的“领奖中心”中的“推荐”栏目领取消费券。活动周期内每个云闪付用户只能领取1000元、2000元、3000元消费券的其中一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使用时,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
  消费券分为三种:1000元消费券(满5万元可用)、2000元消费券(满10万元可用)、3000元消费券(满15万元可用)。特别注意事项:领券后,需62开头银联卡持卡人在指定活动门店购车刷卡、插卡或挥卡消费使用(注:手机PAY、银联二维码不参加本次活动,持卡人在支付时需确认交易银行卡在领券前已成功绑定在领取优惠券的云闪付账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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