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强化责任、细化分工,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日前,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海林。
启动冲刺阶段督导机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手段狠抓工作落实
记者:您好,周政委,今年市公安局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了排头兵、攻坚队的作用,在下一步的冲刺阶段,市公安局打算如何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
周海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足公安实际,采取过硬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坚决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动员大会精神,全警全力向任务目标发起强有力的冲刺。
夯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定岗、定责、定人,力争一条不缺、一项不漏、一分不失。
强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检视创城工作,深入查找43项任务中的薄弱环节,把基础打得更牢,把短板补得更实,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强化督导问责。启动冲刺阶段督导机制,日通报、周评价,查找短板漏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综合运用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手段狠抓工作落实。
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管控力度,显性用警及时劝导查纠各项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根据测评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挂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是测评硬性指标,工作难度大。针对这些问题,市公安局是怎么准备的?
周海林:对几项测评重点,我们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管控力度,全警上路,在现有396处电动自行车挂牌点和66处头盔发放点的基础上,设置临时挂牌点,做到应挂尽挂、应补尽补。动员派出所民警辅警、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和群防群治力量,加大对重点点位周边小区、商业大街及所有背街小巷周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清理及挂牌力度。强化交通秩序巡逻管控,交警全员上岗,显性用警,及时劝导、查纠电动自行车不挂牌、闯红灯、逆行、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和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媒体宣传,用好公安服务窗口和24块交通诱导屏等公安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参与热情。
把测评指标转化为常态工作目标,固化总结集中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记者: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是关键,在常态化保持上,市公安局是怎么做的?
周海林:我们通过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探索建立文明城市创建长效管理机制。
持续整治交通秩序。坚持把测评指标转化为常态工作目标,固化总结集中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创城勤务常态化、文明交通劝导常态化、交通秩序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市民出行提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群众需求,在现有2万个停车位的基础上,在主次干道以外的其它道路上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增加临时停车泊位的供给量。拉网式巡查主城区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整理乱拉乱搭线路,及时维护陈旧破损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转,设施整洁规范。根据交通流量不断优化信号灯设置,提升城区通行效率,方便群众出行。
强化社会面治安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开展多轮次治安清查和严打整治,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和“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底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为民服务新举措、新项目,以实实在在、扎扎实实的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