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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伤由“事后补偿”向“事先预防”转变
傅康 张惠忠
  工伤预防是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指事先防范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减少事故及职业病的隐患,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从业人员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工伤预防的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技术措施、教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从业人员在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在劳动关系中,获得劳动保护是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又是其劳动保护权利的延续。从业人员有权获得保障其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同时也有义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预防职业伤害的发生。当前,现代工伤制度已经把事故预防放在优先位置。我国修改后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也把工伤预防定为工伤保险三大任务之一,从而逐步改变了过去重补偿、轻预防的模式。因此,那种“工伤有保险,出事老板赔,只管干活挣钱”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工伤赔偿是发生职工伤害后的救助措施,不能挽回失去的生命和复原残疾的身体。从业人员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才能保障自身的健康。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才是从业人员的最大利益。企业和从业人员要永远共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目前我市工伤预防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仍然是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短板,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工作力量,需要继续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单位重视程度不高,没有把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统筹考虑、一体谋划,将安全教育与工伤预防培训宣传割裂开来;有的单位线下培训形式单一,受众面窄,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班组长培训多,对一线职工培训少;工伤预防线上培训缺少平台支撑,组织参与少;工伤预防宣传还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把工伤预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切实实现由“事后补偿、康复”向“事先预防”的转变,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的有效手段,能够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减少企业损失,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5年底要实现以下目标: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事故发生率降低20%左右;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培训实现全覆盖,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为此,我们必须努力践行预防优先的理念,积极作为,加强工伤预防制度建设,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已经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下一步要加强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参保登记系统,建立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行业企业、人员情况、工伤事故、职业病等信息数据共享。要落实好人社部等4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先参保、后开工”工作。要对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进行重点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精准确定重点行业企业。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工伤预防相关数据的分析,定期研究本地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及变化情况,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依法确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摸底排查,摸清摸实分行业企业状况、人员数量、参保缴费、工伤事故等情况,形成基础资料并定期更新,明确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为实施工伤预防计划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调动各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宣传的积极性,运用专题报道、影音视频、图标图解、典型案例、身边工伤事件等多种形式,普及工伤预防知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鼓励企业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强化警示教育,增加工伤预防宣传的体验性和参与性,切实强化宣传效果。
  突出抓好工伤预防培训。我市今年制定了“百企万人”培训计划,全市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0人,涉及企业不少于100家,将重点行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作为重点群体,分类分级开展培训。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2025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更加注重发挥线上培训作用,一体化推进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在线培训和考核评估,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培训效果。
  健全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要健全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提高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结合省里即将出台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全面考察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管理效果,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工伤保险支缴率等因素,按规定对用人单位费率实施浮动。
  积极推进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市县两级要发挥好行业协会、重特大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其对同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建立长效服务机制。要结合实际,探索创建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模式。将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效。
  工伤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主动跨前一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促进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监督管理。有关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工伤预防的主体责任,加大在劳动保护方面的投入,改善劳动者安全生产环境。全市上下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守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防线,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傅康:邹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张惠忠:滨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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