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司法局共承担“83”工程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5项,本部门重点工作12项。目前,超时序进度(A类)6项,按照时序进度(B类)11项。
“83”工程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全面推行“三位一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滨州版“无证明城市”。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排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公布市县两级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1449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全省率先实现法治建设协调机构全覆盖,98%的镇街开展合法性审查。承接法治滨州指数评估试点,制定《滨州市法治指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推动制定2部法规、1部规章。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782件。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十进”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宣传活动580余场。开发推广“滨滨优律”小程序,注册律师534人,打造群众找律师的线上法律服务平台。
本部门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推动中央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纳入市委巡察。完善领导干部“五法并举”平台,改版升级“滨州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修订《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关于在制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实施方案》。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一般性文件及常务会议议题67件、重大合同协议51件。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率先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继续保持10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涉企执法监管“三备案”制度,备案涉企执法计划73个、现场执法1552次、重大执法决定45个。建立行政执法企业直报点制度,确定241家企业直报点。开展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确定4个县区开展试点。成功争取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对全市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集中考试。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开展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立山东法政司法鉴定中心,填补我市酒精检测领域空白。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教育监管,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推动各县市区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3个县区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