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葛肇敏通讯员任梦颖报道)近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滨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定成立滨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滨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15个部门、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县(市、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滨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将于近期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分工,围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等方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与此同时,各县(市、区)正积极推进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将全部按照“县(市、区)书记、县(市、区)长”任双组长的机制要求配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