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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滨州市移交群众信访件(第二十批)
  6月1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件,共78件,涉及我市市直、滨城区、沾化区、邹平市、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滨州经济开发区。其中:市直3件,滨城区13件,沾化区2件、邹平市28件,惠民县6件,阳信县6件,无棣县12件,博兴县7件,滨州经济开发区1件。涉及大气污染35个,固废污染25个,水污染9个,噪声污染7个,其他2个。当日,信访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信访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6月1日10时,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二十批累计向我市移交群众信访件共1600件,其中涉及市直部门29件,滨城区232件,沾化区85件,邹平市450件,惠民县163件,阳信县147件,无棣县199件,博兴县229件,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4件,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件,北海经济开发区6件,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1件。涉及大气污染772个,固废污染406个,水污染293个,噪声污染94个,土壤污染7个,辐射污染4个,其他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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