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滨州市各级各部门以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为重点,聚焦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群众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立足长远、边整边改、立整立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固体废物具有来源广、种类多、数量大、成分复杂的特点。固体废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理处置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隐患。防治工作重点是按废物的不同特性分类收集运输和贮存,然后进行合理利用和处理处置,减少环境污染,尽量变废为宝。
有市民反映:“滨州经济开发区黄河十路、渤海二十一路西侧是鲲鹏湖湿地公园,开发商将施工的土以及建筑垃圾堆放在公园东侧。”5月25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派执法人员到鲲鹏湖公园东侧进行检查,发现有裸露土地和建筑垃圾。该局责令玉龙苑小区建设单位山东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月29日前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有群众反映:“阳信县小桑镇老牛家村与小牛家村交界处有一家大型废铁收购站(无名称),将机械中的油泥和土方掺杂在一起,倾倒在门口以及村口路边上。”经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大型废铁收购站”为阳信县商店镇昊宇金属收购站。5月25日,阳信县商务和科学技术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商店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现场停产,厂区门口及道路两侧有散落垃圾未及时清理。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商店镇人民政府已当场要求该公司对厂区门口及道路两侧散落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整改完成。
据了解,为切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危固废环境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涉危固废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滨州市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涉危固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摸清各行业危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情况,分行业、分种类建立清单。全面排查整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各环节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问题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危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问题。
为确保严厉打击涉危固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将行动方案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废物处理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狠抓问题整改,压实行业监管、地方属地、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各级政府要向企业发放《告知书》,并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真查实改,坚决做到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不放过,坚决杜绝装样子、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市级督导抽查与县级自查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上报情况中存在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等情形的,将按照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强化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完善电子台账信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过程监管和信息可追溯;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强化紧急案件联勤联动,协同重拳打击涉危固废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等多种手段,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