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是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对传统分散式执法模式进行的根本性变革,旨在通过重构执法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下沉执法权限至基层政府,实现多部门、跨领域的执法整合与协同作业,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助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应注意以下几点。
强化党建引领。不断完善传统组织架构,明晰各级党组织在执法工作中的职能定位与权限边界。整合、协调执法资源,实现各主体目标同向、发力同向。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法治精神,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深化扩权赋能。优化执法权力配置。进一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下放,赋予基层更大的决策空间。精准定向赋权。少量多批稳步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处置执法事项,区分基层不同类型进行精准赋权,并根据赋权事项评估情况每年动态调整。
夯实基层执法能力。优先保障基层编制需求。通过内部挖潜、改革收回、减上补下等方式,优先保障基层编制需求,化解基层执法人员不足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促进执法人员专业技能不断提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发执法人员进取心。推进基层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引导公众参与。强化社会多元主体协同参与,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反馈意见、表达需求,参与执法监督,从而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态势。关注公众需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等方式,实现政府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务提供者转变。积极弘扬法治精神。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都经得起法律与群众检验。加强普法教育。提升基层民众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为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乃至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作者单位:中共滨州市委党校(滨州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