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燕
营商环境是构建地方政治生态、发展生态、社会生态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近年来滨州市以“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理念为指导,积极创建打造“滨周到”营商品牌,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滨州营商环境现状
政策引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滨州以政策集成和机制创新为引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过构建环渤海城市政务服务“通办圈”,主动融入黄河流域政务服务“通办圈”,实现了413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跨域通办”,同时,成立全省首个“营商环境研究院”,积极创建全国首个“信用无押金城市”,通过减免退还押金等措施,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28.4亿元。
数据赋能,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滨州充分利用数据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提速增效。通过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政务服务“百事通”,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和查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推动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先行先试,创新“远程勘验+电子签章”应用模式,提高政务服务便捷性安全性。此外,滨州还深化“以数治税”,创新建立税费服务穿透式分析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税费服务。
创优服务,共筑亲清政商关系。滨州通过创新实施成就企业家梦想行动,配套出台激励政策,助力企业家实现梦想。同时,深化实施“六个一”暖企服务,常态化开展“政企同心·亲清茶事”活动,积极回应企业诉求,提供更加贴心专业服务。此外,滨州还连续举办企业家大会,设立“滨州企业日”,营造了“尊重企业家、厚待投资者、服务纳税人”的良好氛围。
规范执法,营造优质法治环境。滨州坚持依法而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通过颁布实施《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市县两级“法智护航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治服务。同时,建立困境企业诉前挽救“分诊室”,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合力处置困境企业债务重组,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此外,滨州还编制不罚、轻罚、不予行政强制“三张清单”,最大限度为企业创造“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滨州营商环境高阶版打造需求
全周期简政放权尚未实现。当前滨州积极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建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企业办理市场准入时,跑的部门和次数明显减少,有市民反映提交的材料反倒增多,企业在设立、运营到退出的各个阶段,均面临不同程度的行政障碍和服务缺失,在企业初创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缺乏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
全要素供给能力有待加强。滨州在全要素供给方面表现出不足。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供给不够灵活和高效。在资本市场上,融资渠道有限,难以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劳动力市场上,高端人才供给不足,制约了企业创新发展;在技术创新方面,缺乏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平台。
全过程服务效能还需提升。监管体系在全过程监管方面存在效能不足的问题。监管手段单一,过于依赖传统的行政检查方式,缺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智能监管的能力。同时,监管标准不统一、执行力度不一致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导致监管结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全方位法治保障仍需巩固。滨州在法治保障方面还有待加强。2022年至2023年期间,滨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多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涉及多家单位,存在违规收受企业礼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情况,影响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滨州打造高阶版营商环境路径探析面向需求,在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上用力。应进一步强化“企业服务中心”职能,集中处理企业从注册到注销的所有事务,按照“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统一审批管理体系要求,科学整合政府机构职能,大幅减少审批事项、环节,积极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建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理顺内部审批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高事中事后执法监管效能,确保服务精准落地。
夯基固本,在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上聚力。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人才资源保障、融资服务支持和科创平台建设,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紧密合作关系,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对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政策优惠。建立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评估、对接等中介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
深化改革,在强化全过程监管效能上发力。要不断强化政策执行和监管透明度,持续跟进政策落实与反馈,积极引入信息手段实现智慧监管。充分利用好“惠企通”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更新监管政策和标准,确保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而且,要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运用量化指标对政策效果进行衡量,确保政策目标实现。进一步完善企业数据库和监管信息库,实现数据与其他政务系统共享和互通,开发智能监管系统,实现自动化监管和预警,减少人为错误和腐败可能性。
多措并举,在加强全方位法治保障上合力。要持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增强执法力度和司法公信力。要以“营商环境研究院”为引领,根据营商环境需求和市场主体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法可依。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法智护航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监督管控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查处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者系中共无棣县委党校科研处副主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