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隆卫报道)近年来,我市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原则,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最基本的住房安全保障。今年5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2024年滨州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与往年相比,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优化。
在保障方式中单独列出抗震改造的内容。《方案》明确了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或者加固改造等方式,对抗震不达标的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补助每户1.2万元以上。对以县域为单位推进整县制抗震改造的,优先予以支持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在建筑面积标准方面进行了调整。在以往的农村危房改造中,对选择拆除重建或无房新建的房屋,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上限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今年的《方案》对此进行了调整,要求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方案》印发前已开工建设的除外),建筑面积上限不作硬性规定,可根据农户实际住房需求和资金承受能力灵活确定。
在资金拨付流程方面进行了调整。《方案》规定,在竣工验收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应于30日内一次性将资金拨付至农户“一本通”账户,较往年规定的开工前和竣工后各拨付50%资金的方式更务实,具备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