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通讯员张竞超侯佳玥报道)1月13日上午,滨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秘书长郝吉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方正、栾兴刚、郑玉梅、王庆霞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穆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体功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通过了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决定了列席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范围及名单(草案);听取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滨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初审报告、关于滨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书面报告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了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