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高新区讯(通讯员董维海报道)12月1日,高新区青田街道市场监管所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禁用“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以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通过查看销售区域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照下产品色差等方法,对是否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5家,其中3家仍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均已按规定责令拆除或换置符合要求的光照设备。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督促指导经营者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严禁使用“生鲜灯”等灯具误导群众消费。
该所将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生鲜灯”违法行为,规范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