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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利用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的实施办法》
盘活土地480亩 把20亿投资留在滨州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宋静涵报道)8月28日,记者在“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亮进度——服务品质越来越优”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专场上获悉,今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利用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的实施办法》,给工程项目建设带来极大的便利。
  为了破解工程项目建设中因土地使用权人和投资人不一致导致的“落地难”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展开了深入调研。调研中发现,滨州各县区存在大量闲置土地无法被有效利用,同时,一些企业有投资项目却拿不到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这个问题纳入“2023创新争先”重点任务清单,组织相关部门会同各方面专家,论证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的可行性。论证通过后向国家相关部委、省相关厅局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征得同意,确保措施依法合规并且符合我市实际。最终制定出台了《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土地办理工程手续的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了办理范围,租赁本市行政区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或已依法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允许承租人以自己名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明确了申报所需材料,土地租赁合同可作为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并对办理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手续的要件进行规定;规范了土地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约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降低了企业办理手续的交易成本;明确了办理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办理程序专章进行规定,规制了审批时序、前置条件和许可标准,承租人按照程序提交所需要件后,行政审批部门将在规定时限内颁发许可证件。
  《办法》的出台可为企业压缩70%的用地成本,有效降低企业投资门槛和财务压力。同时,可为企业节约80%的手续办理时间,有效缩短建设周期。
  《办法》出台后,全市已有8个租赁土地建设项目受益,盘活土地480亩,也把20亿的投资留在了滨州。新华社、人民日报、山东新闻联播相继报道了我市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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