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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法院首次成功调解金融消费权纠纷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报道)近日,惠民县法院立案庭对一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该案经滨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司法确认。
  惠民县法院立案庭法官蒋辉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确认该调解协议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明确、合法、规范,依法出具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该案成为惠民法院与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诉调衔接机制的首次成功实践。
  为及时有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惠民县法院与滨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关于共同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协议就工作联络、诉调衔接、金融消费纠纷案件信息通报交流机制达成共识,明确规定诉前诉中调解案件委托、材料移交、调解时限等内容,搭建起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
  今后,双方将逐步形成委托调解与司法确认相结合的合作模式,努力促进金融消费纠纷的多元、高效化解,有效保障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的权利,营造更加稳定有序的金融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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