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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委编办“四项机制”提高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质效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城讯(通讯员崔纳纳报道)为进一步提升机关运行监管质效,滨城区委编办着力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管体系,构建问题发现整改、部门协作配合、职责分工协调、共性问题反馈四项机制,助推机关运行监管工作见实效。
  构建问题发现整改机制。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联动,运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手段,对区直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精准监督,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构建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建立完善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边界清单事项以及内部边界清单,明确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之间的职责任务,建立起部门优化协同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整体监管。
  构建职责分工协调机制。建立滨城区区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规范部门职责分工,解决部门之间因职责分工引起的争议,针对部门对“三定”规定和法律法规规章理解不一致等情况,相关部门协调协商解决。
  构建共性问题反馈机制。梳理汇总部门在“三定”规定执行、“三张清单”落实、体制机制运行、社会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共性问题清单,反馈至部门并督促限期整改,实现系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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