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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蔺海彬(身份证号码:37232519870427XXXX):
  因你已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5月24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张怡文(身份证号码:37230119950616XXXX):
  因你已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5月24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滨州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失业科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逾期不到,一切后果自负。
  因与你们多次联系,你们一直未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送达。
  滨州渤海活塞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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