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范颖王建建刘玲玲报道)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滨州经济开发区法院一手筑牢疫情风险“防火墙”,一手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借助电话、微信调解,运用法院“易审”系统实现双方当事人线上“面对面”沟通交流,积极妥善处理涉企涉工纠纷,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合理诉求。
2020年11月,一原告与被告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原告为被告加工完成并交付了82万余元的成品,2021年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30余万元,双方订立还款协议书,但被告未按约履行。开发区法院承办人员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调解和送达程序。由于被告为北京市某公司,送达过程中被告电话无法接通、邮寄送达也被退回,受疫情影响,送达小组无法进京,承办人员多次与原告公司沟通,了解被告公司可能存在的其它的送达线索及相关人员,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到被告公司负责人。
调解过程中,该法院承办人员抓住了双方关切的焦点,多次通过电话及线上平台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将其关切的问题都在调解方案中予以体现,最终原被告分别于线上、线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原告提交了对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解封申请。承办人员及时通过电子平台向被告送达调解书及银行账户解封裁定书,确保了被告公司账户能以最快的速度正常使用,该案最终得以圆满调解,确保了原被告正常生产运营和疫情期间的复工复产。
近日,开发区法院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权益和关切点,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的实际出发,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终保障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原告东营某公司承包被告山东某装饰公司钢结构工程,工程竣工后,被告未按约定给予原告结算工程款约40万元。审理过程中,法官经过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无法履行合约的最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资金紧张、经营难以回转。
为此,该法院法官多次与原、被告通过线上方式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在“云”开庭中对调解细节问题进行沟通讨论,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手机上签字确认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宽限六个月付款期,缓解被告企业经营压力,该案于当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