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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同时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等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葛肇敏通讯员赵春晖报道)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我市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等内容进行修订。
  “通过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解决了多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政策界限不清、项目内涵不明、计价单位不准等问题,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市医保局经过梳理及与省医保局政策对接,共汇总修订医疗服务项目86项——新增27项,修订59项。其中调价4项。涉及综合医疗服务类3项;医技诊疗类27项;临床诊疗类54项;中医及民族医疗诊疗类2项。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省医保局已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且经过公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7项。根据管理要求,我市可及时跟进,遵照执行,试行期2年,由具备开展能力的医疗机构据实开展,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满后,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正式价格;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同时,市医保局对可另行收费一次性耗材目录也进行了动态调整。此次调整共涉及34类耗材,其中新增30项,删除4项。“随着新材料、新产品广泛生产,耗材更新换代加快,部分技术先进、功能可靠的耗材大量出现。此次修订34项耗材使用目录,将有效提升新产品使用度,进一步减轻病患治疗痛苦,促进新诊疗手段的开展。”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过程中,我市重点把握几项原则:一是对接省级目录一致。这样既可以保证使用项目库一致,结算报销时统一政策,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广泛开展新纳入项目,促进新技术发展。二是区别对待现行情况。修定过程中对于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反映的内涵、计价单位等问题,结合省级政策一并予以考虑,原则上以省级政策为标准修订。三是力争政策清晰明了。通过明确内涵、梳理规定的形式,既可以规范医疗机构执行,又便于执法检查中对于疑似违规问题的定性处理。
  为了确保工作顺畅有序推进,市医保局也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信息系统跟进、持续动态调整、严格督导落实等。“对于新修订的有关内容,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还将及时向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解读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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