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夏华玲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在推进《滨州市“八五”普法规划》过程中,针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我市注重强化“三大工程”,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首抓“龙头引领”工程,树立学法标杆
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我市将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法档案、年度学法考试、登记通报等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增强他们的基本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能力。
针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我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报告制度,继续深化推进领导干部日常学法、自觉用法、带头守(普)法、严格考法、年度述法“五法并举”工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并能熟练运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多元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深化“源头治理”工程,保障成长需求
针对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的学法用法,我市将继续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抓住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行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中小学课时设置中,我市将严格落实法治课课时要求,增加法治考试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大法治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建立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
抓牢“堡垒攻坚”工程,建设法治乡村
针对农村村民、城市居民等人群,我市将深化“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普法宣传,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
与此同时,加强村(居)“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完善“法律明白人”使用和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其参与基层依法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充分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人民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