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审计局参与“83”工程重点任务1项,本部门重点工作6项,均已圆满完成。局机关连续两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获评“富强滨州”建设奋斗攻坚奖、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等5项称号,审计整改和内部审计两项工作创新获得“富强滨州”建设及时表扬。
聚焦主责主业,审计监督成效全面提升。审计98个项目,查出问题金额170.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8.18亿元,移送问题线索49起,涉及30.6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53篇,被采纳审计建议289条。先后开展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等审计项目7个。其中基层医疗卫生审计查出问题76个,涉及金额1.82亿元;乡村振兴审计抽查37个涉农项目,涉及专项资金4.4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促进拨付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8.75亿元,督促落实个人账户3.3亿元,追回违规支付医保基金23.9万元。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题审计,发现六大类45个问题,促进财政资金统筹盘活3611万元、拨付到位2.49亿元,首次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对15个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对“水亿方”鲁北水库建设项目进行实时跟踪审计;对全市259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审计,涉及投资3106亿元;对“一馆三中心”等11个项目进行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32亿元。市本级共对51名领导干部开展审计,对6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制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办法》。
聚焦发展大局,重点专项审计成效明显。开展国企国资改革审计,发现六大方面23项问题,涉及金额5.88亿元。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计。开展住房维修基金审计,整改资金7600万元。开展供销社系统巡审联动审计。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巡审联动审计。先后开展市级工程指挥部及工作专班经费、市中级法院财政财务收支、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政策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等10余项交办审计项目。
聚焦改革创新,审计工作亮点纷呈。制定《关于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科学合理推进审计全覆盖。制定《关于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全面建立完善审计整改体系,审计整改纳入人大专题询问。市级84个行政事业单位和8大国有企业集团全部纳入协作机制,累计开展39个内审协作项目。作为全省五个试点市之一,“金审三期”工程顺利推进;打造《预算单位财务审计智慧分析平台》,实现全市非税收入和市直预算单位财务支出审计分析全覆盖;加大数据归集力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实时调取、交易事项实时监督。制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办法》,首次对9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