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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东

  
  2021年,市司法局共承担“83”工程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5项,本部门重点工作12项,目前17项工作全部完成。市司法局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滨州版“无证明城市”。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排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公布市县两级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实施清单1116项,减少群众提交证明材料16万余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报3个县(市、区)参加全国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全省率先实现法治建设协调机构全覆盖,镇街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市公安局获评省级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推树全市第一批部门典型14个、乡镇(街道)典型10个。制定《滨州市法治指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推动制定2部法规、2部规章,全省首个开展对农民工工资立法。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开通“法援在线”线上平台,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742件。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十进”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宣传活动2600余场。开发推广“滨滨优律”小程序。
  围绕全面履职尽责,各项主责主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起草并推动出台《法治滨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创新性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党委巡察。完善法治督察机制,组建全市法治督察员库,对7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审核机制。出台《滨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健全政府依法决策程序。全年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6件、规范性文件7件。规范复议应诉制度,全省率先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行政复议便捷受理机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继续保持100%。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涉企执法监督备案机制,建立“备案清单”。开展“一分、两督、三合”为内容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形成执法规范、监督有效的权利运行体系。开展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编制执法试点工作指引。开展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立山东法政司法鉴定中心,填补我市酒精检测领域空白。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教育监管。推动各县(市、区)升级改造矛盾纠纷调处中心,4个(市、区)升级建成非诉讼纠纷解决一体化实体平台。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荐选拔“法律明白人”3865名、“法治带头人”34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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