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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明年1月正式施行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任斐报道)12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滨州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介绍,今年11月29日市政府印发了《滨州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共26条,在内容上明确了适用范围,结合最新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规定本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筑外立面(含屋面)规划设计、装饰装修、改造、维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明确了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研究解决建筑外立面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承担建筑外立面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明确细化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求。
  同时,《管理办法》细化了建筑外立面设计风格造型、建筑外立面设计色彩、环保节能要求;对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建筑外立面设计提出严格要求;对建筑外立面设置附属设施明确了基本标准,尤其是线槽的设置。确立了维护管理制度,规定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和公共设施的经营或者管理单位是建筑外立面维护的管理责任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明确了建筑外立面保持外观整洁要求,并设置了相应的处罚;特别规定建筑外立面禁止擅自改变,并细化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我市建筑外立面的管理,提高城市环境治理水平,彰显城市风貌特色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全方位教育培训等,推动《管理办法》深入民心。此外,还将结合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如借助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各类督导调研行动开展的机会走进工地、社区进行宣传,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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