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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到警时间平均缩短30分钟
邹平公安推行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缓解了事故民警出警半径大、群众等候时间长的问题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报道)为深入推进“警种联动”机制建设,针对事故处理岗位警力不足、事故警情多、群众等警时间长的问题,自今年7月8日起,邹平市公安局开始试点开展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派出所共接处122警情1169起,事故到警时间平均缩短了30分钟,极大地缓解了事故民警出警半径大、群众等候时间长的问题,实现了事故出警慢问题零投诉。
  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推动措施落实。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主线,首先做好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一般财产损失事故处理和伤亡事故前期处置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警情纳入110指挥中心管理并统一调度,派出所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先期处置事故现场,完成辖区内符合参与事故处理情形的事故的现场勘查,通过手机将事故现场照片、当事人的联系方式、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名称上传至事故快速处理微信群或者“微e赔”App事故处理平台,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事故科审核通过后,由派出所民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责令其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于不符合参与事故处理情形的事故,只进行保护现场及现场交通疏导工作。
  派出所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严查辖区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行人路口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移交交警中队。
  强化督导,加大培训,保障常态运行。交警大队为派出所出警民警配发了反光背心、测酒棒、警用闪光灯、肩灯、锥筒、交警警帽等交通管理设备和防护装备。强化对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所有参与交通管理的派出所民警已经全部通过考试并取得了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资格,全面夯实了业务基础,推动工作全面高效开展。
  下一步,邹平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办法,优化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着力提高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保障效能,全力推动此项工作常态长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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