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别人首先要自己过硬,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自身建设。滨州市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始终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着力在健全制度体系、锻造干部队伍、严明纪律规矩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为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健全制度体系,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坚持以制度建设指引巡察实践,在巡察实践中健全完善制度,实现巡察制度丰富完善与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相得益彰。2017年建立市县巡察制度以来,我市以最先制定出台的《中共滨州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滨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为基础,紧扣工作实际,陆续制定、修订了涵盖机构运行、协调协作、整改落实、干部管理等方面制度40余项,形成了科学严密有效的市委巡察制度体系,为提高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工作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制度建设贵在执行、重在落实,否则就如空中楼阁、水中之月。巡察启动前,市委巡察办编印《巡察制度机制汇编》《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流程》等发放给巡察组,对制度内容进行分类细化,具体到巡察工作各环节全流程,并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订完善,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巡察期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逐一到巡察组调研,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真正落地落实。尤其是2020年以来,突出结果导向,先后出台《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关于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暂行办法》,编印《关于起草巡察报告的要求及反映问题范例》,把组内运行、中期调研、组办会商、“同题共答”等实践做法制度化程序化,有效地提高了发现和报告问题质量。
强化党建引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更加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巡察干部队伍。市委巡察机构作为政治机关,突出把政治标准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加强巡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建设,提高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针对巡察机构党员干部长期在外、授权巡察组成员来自四面八方等特点,制定《推进巡察机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巡察机构党支部和巡察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锻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勇于担当的巡察铁军。2020年,市委巡察机构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富强滨州建设担当落实先进集体”称号,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被评选为全市“标杆党支部”。
坚持优进优出,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我市始终把选优配强巡察干部作为重中之重,2020年出台《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实践锻炼的暂行办法》,营造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巡察发现锻炼更多优秀干部的良好局面;出台《滨州市巡察机构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立足全市统筹、务实高效原则,将市县巡察人才库一并纳入,严把入口、动态调整、加强考评,拓宽了选配范围,破解了抽调难题。同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以干代训”、“双向交流”等方式,分批次实现对全市巡察干部培训全覆盖,着力提升巡察干部能力水平。强化正向激励,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近年来,市委巡察机构先后提拔1名巡察组副组长担任组长、3名科级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提拔科级干部6名,交流重用巡察组组长2名。尤其是2019年以来,市委先后选优配齐2名巡察组组长,选派2名干部担任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不断充实壮大巡察力量,激发队伍活力。
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巡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近年来,市委巡察机构先后制定涉及保密、纪律作风、后评估、安全等方面多项规定,全流程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巡察权力在纪法轨道内运行。
巡察前,每名巡察干部签订保密责任书,每个巡察组配备巡察监督员,让巡察干部在监督下履职成为常态。巡察期间,巡察组组长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巡察结束,采取组内互评、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评等方式对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开展巡察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任用的重要参考。几年来,市委巡察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谆谆教诲,以严格自律诠释对党忠诚、以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交出了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巡察答卷。
利剑出鞘净生态,滴水穿石向深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征程,广大巡察干部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更当知难而进、勇于担当、砥砺前行,将政治监督的职责使命融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潮中,谱写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滨州篇章,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作出新的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