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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知识60问(12)
  19.地方党委、机关党委与党组、党组性质的党委的区别是什么?
  地方党委是党的地方一级组织,包括省、市、县级党委,在本地区发挥领导作用,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在本单位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由同级地方党委批准设立;党组性质的党委是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领导作用,其产生和职责与党组基本相似。(源自《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0.应当设立党组和不设立党组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单位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除外)、直属事业单位;县级以上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中管企业;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有关管委会的工作部门;其他有必要设立党组的单位。下列单位一般不设立党组:领导机关中的党员领导成员不足3人的;与党的机关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的;由党的机关代管或者管理并纳入党的机关序列的;县级以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共青团组织;中管企业的下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地方文化组织、社会组织。(源自《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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