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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2021年度执行工作情况和集中执行月开展情况
今年全市法院已执行结案18669件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尹晓宁报道)11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市法院2021年度执行工作情况和集中执行月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据悉,截至11月4日,全市法院执行结案18669件。其中,执行实施结案14193件;执行裁决结案850件;执行保全结案3626件。执行完毕结案5406件,终本结案4207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6.23亿元;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终结结案4508件,标的额58.82亿元;执行保全案件保全到位50.24亿元。
  据介绍,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执行难”作为整治顽瘴痼疾自选动作纳入整治范围,并把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坚持执行顽瘴痼疾整治与推进执行工作相互促进。
  针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规范问题这一困扰执行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市法院对2018年以来的2122件终本案件进行了全面摸排,重点梳理带财产终本、行为类终本和两次以上终本的情形,对具备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全部及时立案恢复执行。认真执行终本案件“逐级汇报、院长签批”要求,严格控制案件终本,推进执行案件实质化解。
  对全市法院截至2021年5月底超6个月未结的执行案件,市中院进行了全面起底,对摸排出来的141件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建立台账,逐案制订结案计划,拟定工作措施,做好统一调度,加快推进各项执行措施,坚决避免边清边积。严格执行期限变更,加强期限监管,提高执行效率。
  对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经到账但超过30天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市中院开展了集中排查,除来源不明案款及具备法定条件无法过付的情形外,全部实现当付则付。同时,市中院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加强执行案款监管,建立执行局与财务部门逐月对账制度,及时发现未过付案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形成“监管—对账—过付”日常监督体系。
  10月1日至31日,全市法院开展了集中执行月专项执行行动,在市中院的集中统一调度下,全市两级法院共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8次,出动警力357人次,拘传154人,拘留64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2件,执行强制性得以凸显,对被执行人形成了有效震慑。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执行结案1359件,通过采取强制措施,促使一大批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完毕结案429件,执行到位1.06亿元;扣押车辆7辆,腾退房屋2处、加油站1处;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结案256件。市中院在执行系列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于10月26日对前期保全的被执行人应收账款集中扣划,单日执行到位9.29亿元,创滨州法院历史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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