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任斐通讯员燕钦亮王志汉报道)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城建服务中心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市场为抓手,以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为目标,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把完善房产测绘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修订完善和制定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市住建局城建服务中心坚持建章立制强管理,维护权益促规范,抓细抓小推落实,有力推动了我市房产测绘行业健康发展。
在具体工作中,结合我市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市住建局城建服务中心及时对《滨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据悉,《滨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于2009年制定,随着现
代化城市建筑物设计样式的变化以及传统测绘向信息化测绘转变,该细则已经无法适应测绘市场的需求,亟须进行修订完善。根据国家相关最新法律法规,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做法,结合我市房产测绘市场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该中心对《滨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滨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于今年3月25日正式出台,其更加强调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对测绘人员提出了房产测绘的基本精度要求;详细解释了层高、净高、技术层、架空层、夹层等测绘专业术语,修改了阁楼、伸缩缝等测绘专业术语,新增了房屋面积测算、房屋面积预测算以及雨篷、不动产单元和人防工程等测绘专业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规则,以及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房产变更测量等环节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测绘成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工作质量效率的通知》,压减房产测绘成果备案需要提交的要件数量和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市住建局城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依据该通知要求,目前各级住建部门在进行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只需要委托方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原件及规划审批单(表)、共用部位服务对象范围说明原件,并且仅在预测备案阶段提交一次,实测备案阶段不需要再重复提交;在实测备案阶段,只需要委托方提交变更后的共用部位服务对象范围说明原件。在各项备案资料提交齐全的前提下,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的工作时限由之前不超过7个工作日,压减到现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面提升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工作的服务效率和质量。
出台我市第一个关于房产测绘管理的系统性规范性文件《滨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介绍,《滨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8日印发,将于11月9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重点加强了对房产测绘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房产测绘成果的监督检查以及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对各级主管部门、房产测绘机构、委托测绘方三方的要求。《滨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施行后,将对房产测绘机构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实施信用管理,并明确主管部门、房产测绘机构、委托测绘方在确保房产测绘成果质量方面的责任,进一步规范房产测绘市场,保证房产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住建局城建服务中心将坚持抓规范、强制度、重落实,一方面持续加大对现有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规范落实落地,真正执行到位;另一方面,将根据需要不断完善房产测绘方面的相关制度体系建设,狠抓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效率,促进全市房产测绘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