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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济南淄博签订黄河干流跨界断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通讯员赵惠娟报道)9月16日,我市与淄博市、济南市流域断面横向生态补偿三方协议签订仪式在邹平举行。在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明确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的基础上,三市共同签订了黄河王圈浮桥、滨州黄河浮桥两份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这也是我市首批签订的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济阳区、章丘区、历城区、天桥区(上游),邹平市、惠民县、高青县(下游)以黄河王圈浮桥断面作为跨界补偿监测断面;邹平市、惠民县、高青县(上游),滨城区、高新区(下游)以滨州黄河浮桥断面作为跨界补偿监测断面,均以Ⅲ类水质目标为补偿基准。断面月度补偿资金基准额度为100万元。若断面月度水质优于水质目标,则下游补偿上游;若断面月度水质劣于水质目标,则上游赔偿下游;其他情况上下游互不补偿。上下游、左右岸县(市、区),共同设立断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推动跨界断面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签约仪式后,我市还会同淄博市、济南市就涉及小清河、杏花河(漯河)、胜利河、孝妇河(人字河)等重点流域的8个跨界断面补偿基准、数据认定、生态流量等协议内容进行了充分对接协商,三方一致同意择日签订正式协议,进一步夯实上下游协同共治、联防联控工作基础,形成流域一体化保护和齐抓共管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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