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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修订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
对专利导航工作的申报标准条件等进一步调整优化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下发《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对滨州市专利导航工作的申报标准条件、工作程序、项目管理监督等进一步调整优化。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推动专利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2019年《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印发,有效期3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组织实施15项市级专利导航项目,为企业提高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为科学修订《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市市场监管局充分结合《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1-2020)》要求,对法律依据和工作宗旨、导航概念、工作原则、申报标准条件、工作程序、项目管理监督、扶持政策进行了优化。新的《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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