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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拥有“精神之光”的合格党员
○刘洁
    2020年,我家门口装上了“党员家庭”的门牌:带头维护大局、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弘扬正气、带头奉献社会。小小的门牌,蕴含着大大的力量。
  有一次,四岁的女儿走到家门口,突然拉住我的手,小手指向“党员家庭”的门牌,稚嫩地问:“妈妈,你知道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吗?”“当然了!”在我把上面的话完完整整地读下来之后,得到了女儿的回答:“嗯,妈妈,你回答得很正确。上面的意思就是说,要我和小朋友分享玩具,扶跌倒的小朋友起来,还要去哄哭了的小朋友,这样他们在幼儿园就不会想爸爸妈妈了。”我想,这可能就是一个幼儿园孩子心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吧,没有豪言壮语,却实实在在。
  记得我在接受预备党员考察时,支部书记问我为什么要入党,当时我回答,因为自己身边党员同学的带动作用,他们的那种积极向上、勤奋好学、不畏困难、任劳任怨、不计得失的精神就像一道光,时刻在感动着我,我也想要成为那样的人。
  参加工作后,党徽在胸前熠熠生辉,在科室的日常工作和为患者服务的过程中,作为党员应有的那份责任与担当时刻放在我的心中,我也以此来要求自己做到更好。
  当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家时,抬头看到红闪闪的示范家庭门牌,我常常会开心地微笑,因为它见证着我们一家四口每天又做了哪些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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