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张慧娟傅靖报道)2020年,滨州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富强滨州建设整体成势,工资性收入呈稳步增长态势。近期,经山东省统计局反馈,滨州市统计局正式发布了有关数据。数据显示,2020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193元,与2019年的72462元相比,增加了6731元,增长9.3%。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0233元,与2019年的73518元相比,增加了6715元,增长9.1%。
调查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统计范围: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工资统计对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